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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语言:典型自闭症和非典型自闭症有啥区别?

发表时间:2023-06-27 16:29:18 来源:语言发育迟缓
从本质上来说,自闭症谱系障碍不存在典型和非典型之分。只要是自闭症谱系障碍,社交、人际关系和兴趣行为的发展就必须存在质的差异。那么,为什么阳光语言专家仍然经常使用这个术语呢?这是为了方便进行诊断而已。通常来说,差异越明显、越典型,且诊断时间越短,就越容易诊断;相反,对于一些不典型的病例,需要更直观的体验,以及更长时间、在不同情况下进行观察。

《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中,关于非典型孤独症与典型孤独症的区别和诊断标准的界定。
一、在3岁之前出现了功能发展异常或障碍,其中至少有一项异常,包括:1、在社交场合下理解性或表达性语言的能力异常;2、选择性社交依恋或交互社会互动存在异常;3、功能性或象征性游戏存在异常。
二、社交互动方面有至少两项质的障碍,其中至少四项中的两项为:1、不会适当地使用肢体语言(如注视、脸部表情、姿势等)来调节社交互动;2、未能与同伴分享喜好的食物、活动或情绪,无法建立相关的同伴关系;3、缺乏社会情感互动关系,表现为对他人情感的反应不当,不会根据社交情境调整行为,或不能适当地整合社交、情感和沟通行为;4、缺乏分享快乐或与他人分享快乐的能力。
三、沟通方面有至少一项质的障碍,其中四项中的至少一项为:1、语言发育迟缓或没有口头语言,也没有使用非口头姿势和表情来辅助沟通的意图;2、不能发起或维持双方来回交流的信息沟通;3、使用固定、反复或特定的方式使用语言;4、缺乏自发的想象游戏或社交模仿游戏。 
四、在狭窄、重复、固定和僵化的行为、兴趣和活动中,至少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之一:1、执着于狭窄重复的兴趣;2、强迫性地执着于非功能性的常规或仪式;3、刻板的重复身体动作,如手指拍打或扭曲、复杂的全身动作等;4、对无功能部分的物品或玩具的执着。
 
阳光语言专家认为,如果二、三、四项符合标准的总数至少为六项,同时符合第一项标准,即被诊断为典型孤独症;如果一项发病年龄不符合标准,并且二、三、四项总数少于六项,则被诊断为非典型孤独症。 
在行业中有一些人这样定义非典型自闭症:它是一种弥漫性发育障碍,通常在三岁以后才会出现,且缺乏自闭症三个必备的心理病理学异常之一或者两个(即,异常的社交互动、异常的沟通和有限的、重复的行为),但同时在其他方面也有异常特征。与儿童自闭症不同之处在于其发病年龄较晚,或者不能完全符合自闭症的所有诊断标准。根据阳光语言接收的大量案例对比来看,非典型自闭症在患有严重的发育迟缓及重度特定语言发育障碍的儿童中非常常见。非典型自闭症并不意味着孩子能够占据多少优势,实际上这些孩子更可能存在严重智力低下问题。
 
自闭症是否典型,和轻重以及功能高低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典型与否,只关系到判断的难易;功能高低,关系孩子的智力和言语发展水平。很可能有这样的现象存在:典型自闭症孩子功能很高,而不典型自闭症孩子功能很低。  
家长一定要认清一个事实,典型或不典型自闭症诊断后的干预,不是为了改变自闭症本身,而是为了扩大患者与同龄人可以共享的能力。譬如,解决同样一道算术题,做一碗面条,收拾房间、打扫卫生,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等等。这些行为能力不必标签化,人人都可实现,要是能够实现,就不必在意“不典型自闭症”的标签,人人都可以享用这些行为能力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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